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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与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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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史”与档案有着极其久远的亲缘关系。据文字学和历史学研究考证,“史”之本义为记事,初指记事之官后指记事之书。“史”,甲骨文作/n,金文作/n,象手执“中”形。“中”究系何物?历来说法不一。比较普遍的一种看法认为,“中”是文书、档案,“史”就是记事、管档案之官。许慎《说文解字》云:“史,记事者也,从又从中。”《周礼》记载:“凡官府乡州。
作者 李国庆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档案》 1983年第2期30-31,共2页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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