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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档案工作的恢复整顿为“四化”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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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了全国、全省档案工作会议和科技档案工作会议精神,狠抓了档案工作的恢复与整顿。现在全省档案工作已具备了“五有”,实现了“五清”。即:有档案机构,有管档人员,有管理制度,有查找工具,有保管设备;馆存档案鉴定清、各级机关历年积存文件整理清、县社两级现行文件“当年清”、应进馆的档案接收清、科技档案建立清。在“五有”方面:(一)恢复了县档案馆,成立了县档案局;
作者
机构地区 高台县档案局
出处 《档案》 1982年第1期4-6,共3页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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