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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预算法定四权在地方基层国家治理中的思考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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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预算法定是国家治理的制度设计,是依法保证人民当家做主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法定预算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保障。预算法定体制和法定预算管理体系构成了我国国家基本预算制度。本文就地方基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准确把握预算法定基本原则,通过正确行使预算法定审查权、批准权、监督权、撤销权,促进本地区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财政预算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进行了实践的总结与思考。
作者 杨祥时
出处 《财政监督》 2019年第20期43-48,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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