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井田制历来聚讼,从汉代经学本身的文本脉络出发,郑玄立足于《周礼》而又统摄群经。首先根据《周礼》土地肥瘠之等差,将土地分为上、中、下三等,并根据不同家庭人口多寡情况予以分配;其次又将《考工记·匠人》《司马法》十进制土地结构与《小司徒》四进制田制区划相配,并将畿内外土地制度,分为井田制与沟洫法,而沟洫则沟通内外,唯田制大小、沟洫多寡及税法之异,是区别二者之关键;再次,郑玄又采《孟子》所述贡法、助法、彻法来分论周王畿内外之税法,大略而言,邦国以井田助法为主,天子畿内以贡法为主。畿内用贡法,体现大公无私之意;畿外邦国用助法,则是为防止诸侯贪暴下民,以井田定制绳准之,可免税民无度之患,此将三代税法皆纳于周礼之中,以显现周礼之谨严与完备。如此郑玄注兼合诸经传,以比经推例的方式,将诸经融汇为一,构筑起丰富而富有层次的周代田制,且其制度设计充满儒家德性色彩,亦是《周礼》走向儒家德性政治与精神气度的重要一环。
出处
《传统文化研究》
2024年第1期40-61,共22页
JOU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经典诠释学基本文献整理与基本问题研究”(21&ZD055)
青年项目“东汉制礼困局下的今古文经学思想互动研究”(21CZX029)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