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史之乱以来,唐王朝的国家财政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大土地所有制的剧烈发展使得以丁身为本的租庸调制度日益崩溃,大河南北的残破使得国家经济重心逐渐转移至江淮流域,在此基础上催生了两税法的税制改革。两税法在国家经济核心——江南地区推行,使得江南的社会治理模式与唐前期相较产生了诸多新变化,这些新变化集中体现在地方财税自主权的增长、户口登记方式的革新以及由于配税不均所引发的一系列社会矛盾等诸多方面。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唐代财政体制变革与地方治理模式演变研究”(项目编号:19YJC77003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