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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命名2019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园林城市(县城、城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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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23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命名江苏省南京市等8个城市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河北省晋州市等39个城市为国家园林城市、河北省正定县等72个县城为国家园林县城、浙江省泰顺县百丈镇等13个城镇为国家园林城镇。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20年第3期1-1,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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