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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电影及其创作的可能性研究

A Study on the Possibility of Song and Dance Films and Their Cre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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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歌舞电影是指以音乐为主要表现形式,且综合了舞蹈、戏剧等艺术门类,并最终以电影所特有的视听和表现手段,创作而成的一种电影类型。早期的歌舞电影大多是在借鉴了舞台音乐剧的表现形式,甚至是原版剧本后,逐渐向电影方向发展而成的。甚至近几年来,大多数被我们所熟知的好莱坞歌舞电影,例如《妈妈咪呀》《歌剧魅影》《芝加哥》《悲惨世界》等,也是依托在百老汇成功音乐剧原著的基础上来进行二次创作的。正因如此,歌舞电影就像是电影与音乐剧的孩子,是二者相互结合而诞生的产物。而音乐剧作为舞台戏剧艺术的一个分支,其在创作上,也遵循了舞台戏剧的基本规律。由此,本文想以此作为切入点,浅谈歌舞电影——这一被夹在戏剧和电影,两大艺术门类之间的特殊艺术形式的创作规律和其可能性。
作者 徐浩力
机构地区 北京电影学院
出处 《传媒论坛》 2020年第4期124-125,共2页 Media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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