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史是明代王府机构内重要的文职官员,初设于洪武七年(1374),至洪武十三年成为王府内的总领官。长史最为根本的任务是辅佐藩王,担有教导、奏请、受过、行文等一应职责,另统领府内其他官员,总理府事。此外,长史的地位从明初到中、后期不断下降,主要体现在其铨选和迁升途径的局限,以及由此而引发的士人对该职官的心理变化,而这一沉浮历变的根本又是受到了明代藩王与职官两制度更张的牵动。
出处
《史志学刊》
2020年第1期11-23,共13页
Journal of History and Chorogra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