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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错规范字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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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唉声叹气”的“唉”要与“哀怨”的“哀”进行区分。“百步穿杨”的“穿”不要写作“串”。“大有裨益”的“裨”是衣字旁,不要写作禾木旁。“能言善辩”的“辩”要与“辨别”的“辨”进行区分。“病入膏肓”的“肓”不要写作“盲”。“焕然一新”的“焕”是火字旁,不要写作三点水旁。“拨乱反正”的“拨”不要写作“拔”。“不寒而栗”的“栗”要与“粟米”的“粟”进行区分。“不假思索”的“假”不要写作“加”。“山洪暴发”的“暴”不要写作“爆”。
出处 《书法教育》 2022年第9期50-5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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