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品房销售广告是开发商售房的重要手段,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购买商品房,在商品房销售广告中使用夸大宣传的内容和虚假承诺,购房者往往通过商品房销售广告来决定是否有意向购买,但这些虚假宣传内容和承诺并没有体现在签署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根据合同法意思自治的原理,没有写入签署版正式合同中的条款无法对开发商产生约束力,要依据合同条款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有一定的难度,加上很多购房者社会经验不足和法律知识的欠缺,购房时对广告宣传中的内容和承诺没有甄别能力,最后在交现房时才发现实际交付的房产和销售宣传广告之间有差距,购房初衷猛然落空,经济上和心理上承受的打击可想而知,由此产生大量的交易纠纷.
出处
《晟典律师评论》
2019年第1期80-91,共12页
SD & Partners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