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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修改后《安全生产法》(二)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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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续)5.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修改前的《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这次修改,在第五十一条又增加了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保的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高危行业领域主要包括八大类行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不仅仅包括本企业的从业人员,还包括第三方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作者 李文庆
出处 《班组天地》 2021年第10期30-3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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