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各地建立农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的步伐明显加快,调整费率和保险金额成为各地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中的重要内容。但在农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过程中,主观人为调整、随意调整等问题仍比较突出,强化对农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的规范势在必行。为完善农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本文建议:第一,坚持正确的动态调整原则;第二,科学评估农险经营情况;第三,建立费率调整触发机制;第四,探索建立农业保险统一定价机构。
出处
《保险理论与实践》
2023年第2期86-93,共8页
Insurance Theory &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