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国家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并指出"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允许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鼓励省际跨区域、专科医院等联合采购"。2017年国家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在文件中提出大力支持专科医院与跨区域进行联合采购,同时公立医院可以在本省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即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联合带量以及带预算采购。
出处
《兵团医学》
2021年第1期44-46,共3页
Journal of BingTuan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