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农村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1件,为沈立军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的议案。本次人代会后,农村委员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代会法规案办理工作要求,对该议案进行了专门研究,先后组织部分代表到金海湖、大运河、永定河、拒马河、亮马河等地开展了实地调研,与提出议案的相关代表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征求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和市司法局、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对该项议案的研究处理意见。4月19日,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