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70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21年12月24日(2021年12月24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为更好履行宪法法律法规赋予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预算审查监督职责,贯彻落实近年来党中央、全国人大、市委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的相关部署要求及规范性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