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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鞣制皮革和毛皮进境时不再需要检疫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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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依据海关总署目前正在执行的《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措施清单》的规定,对"已鞣制动物皮毛"的检验检疫监管措施为"进境时实施检验检疫",与调整之前"输出国家或地区监管体系评估、进境时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验检疫"的规定相比,监管措施进一步简化。
机构地区 中国皮革协会
出处 《北京皮革(中外皮革信息版)(中)》 2019年第9期124-124,共1页 Beijing Lea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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