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调查祁连山牧区草原生态保护法律政策实施与牧民生计保障之间存在的问题,提出可以有效化解两者矛盾的对策。课题组综合运用法学和社会学知识,采用实证调查、文献研究、数据分析等研究方法,在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和青海省祁连县开展调研。祁连山牧区落实草原保护政策措施成效显著,草原生态持续改善和好转,但是牧民草地承包经营权受到相当限制,牧民持续增收仍然困难。未来应综合运用法治化手段,实现草原"人—草—畜"的动态调整和有机平衡,减人增草、科学放牧,全方位减轻草原负担的同时保障牧民草地承包经营权的实现,提高牧民收入。
出处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
2020年第1期155-170,共16页
Research on Real Estate Law of China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生态文明视域下牧区草地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研究”(17XFX02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