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商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上海市人民政府制定了《长江干流宜昌至河口河段(包括区间中小支流)水量分配方案》,根据国务院授权,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长江干流宜昌至河口河段(包括区间中小支流)水量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
2023年第4期15-20,共6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Water Resource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