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精准稳妥推进生产建设项目复工复产,现就精简优化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医院、医药用品制造等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自行作出承诺,并按承诺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免于审批,待疫情结束项目完工后自主验收并履行报备手续。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
2020年第1期44-44,共1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Water Resource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