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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通过水利部验收和复核的水管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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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按照《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水运管[2019]53号)规定,水利部运行管理司组织专家对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江风口分洪闸管理局等5家水管单位(见附件1)进行了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验收;对已通过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验收的江苏省苏州高新区堤闸管理所等33家水管单位(见附件2)进行了复核。根据考核验收和复核结果,经审查和公示,批准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江风口分洪闸管理局等5家水管单位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通过水利部验收;批准江苏省苏州高新区堤闸管理所等33家水管单位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通过水利部复核,现予以通报。
作者
机构地区 水利部办公厅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 2019年第4期32-33,共2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Water Resource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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