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消费品按其效用,可以区分为三种类型:一类是替代商品,一类是互补商品,一类是独立商品。替代商品是指两种可以互相替代而满足同一种需要的商品(如牛肉和羊肉);互补商品是指两种以上共同满足同一种需要的商品(如录音机和磁带);独立商品则是指既不能替代别的商品也不能与其它商品互补而单独满足某种需要的商品(如烟.
出处
《安庆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3期19-25,64,共8页
Journal of Anqi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