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就是消灭阶级”。①这是伟大导师列宁的名言,也是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基本原理之一。怎样才能实现社会主义这一最终目标呢?列宁明确指出:“要解决这个任务,只有把整个社会经济在组织上加以改造,只有从个体的、单独的小商品经济过渡到公有的大经济。这样的过渡必然是非常长久的。采用急躁轻率的行政和立法手段.
出处
《安庆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4年第1期11-16,33,共7页
Journal of Anqi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