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唐代張懷瓘以“自然”爲核心,構建了一個體大周密的書學理論體系。具體表現在:從本體論方面,張懷瓘將形而下的自然之“象”升華爲形而上的自然之“道”,將唐代書法自然觀升華爲書法的自然本體論;從創作方面,張懷瓘將“無法”作爲書法“自然”在創作方面的追求;從品評方面,張懷瓘以“樸美”爲品評標準,構建了神、妙、能三品論書的品評體系。這種系統化論述標志着中國古代書論“自然”觀的成熟,對中國古代書論乃至整個古典美學産生了深遠影響。
出处
《古籍研究》
2022年第1期107-112,共6页
Research on Chinese Ancient Books
基金
安徽大學大自然文學協同創新中心2021年度重點課題“張懷瓘書論‘自然’觀念的美學闡釋”(ADZWZ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