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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顾村镇保利叶城第二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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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宝府[2019]180号宝山区民政局:你局宝民业务[2019]42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建立顾村镇保利叶城第二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宝菊路,南至镜泊湖路,西至中心河,北至沙浦河。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设在宝菊路133弄295号。活动用房设在宝菊路133弄294号;宝菊路133弄295号。
出处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4期13-1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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