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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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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宝府办[2019]49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反复适用的公文。制定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
出处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3期75-80,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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