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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大场镇宝祁雅苑第二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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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宝府[2019]80号区民政局:你局宝民[2019]32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建立大场镇宝祁雅苑第二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瑞丰路,南至祁真路,西至丰宝路,北至祁华路。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设在祁华路655弄25号2楼。活动用房设在祁华路655弄25号1—3楼。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宝山区”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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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2期16-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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