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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大场镇汇枫景苑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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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宝府[2019]82号区民政局:你局宝民[2019]34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建立大场镇汇枫景苑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瑞丰路并与上海大学附属实验幼儿园、行知外国语学校相邻,南至祁华路,西至丰宝路,北至塘祁路。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设在祁华路300弄2—1号2楼。活动用房共三处,设在祁华路300弄4号1楼、祁华路300弄5号1楼和祁华路267号2楼。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宝山区”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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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2期14-1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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