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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接管前后的粤海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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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02年,根据《辛丑条约》,为保证清政府赔款,各地常关距通商口岸海关50里内的大小关口交由海关管辖,其税收用于赔款。由此,粤海常关交由粤海关管理,并分为五内常关和五外常关。本文利用档案材料,考察海关接管前后的交涉过程,粤海常关的行政制度,机构变化。粤海常关的变迁体现了中国海关制度以及区域经济的较大转型,以粤海常关为个案的考察有利于推进常关研究以及深入近代广东区域经济的讨论。
作者 吴张迪
出处 《广州文博》 2021年第1期217-226,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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