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你们《关于请予审定<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送审稿)>的请示》(黔建呈〔2022〕6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以下简称《组建方案》)。具体由你们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程序履行完备相关手续,并按照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11期13-13,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