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省医保事务中心:为进一步完善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好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基金平稳、健康、可持续运行,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0]26号)及《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第11期63-65,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