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世纪西欧“迫害型社会”溯源于古典晚期基督教国教化初始阶段,“正当迫害”正式成为教理规范性范畴。异端是中世纪中期教俗两界对付不服从者或臆想的不服从者的“口袋罪”,罪名弹性极大,罪状模糊性显著。中世纪中期,面对西欧社会层出不穷的所谓“异端”,西欧各级教会借鉴自罗马法的“纠问式”(inquisitio),秉持“有罪推定”原则,积极主动地追查异端。教会兼具控诉职能和审判职能,集侦查权、起诉权和审判权于一身。罗伯特·伊恩·摩尔教授以“迫害型社会”为“元话语”,创新性地突破了西方学术界成说陈规的重围。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76-85,共10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世界历史上主要文明之间的比较、互动与互鉴研究”(22&ZD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