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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贵阳教案“八议”的适用看咸同政局的内外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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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贵阳教案是《北京条约》签订之后发生的一起标志性案件,延宕数年之久,最终以“八议”结案。清代“八议”制度虽明载于《大清律例》,但适用范围极为有限,近乎具文。贵阳教案以“八议”结案这一不同寻常之处,展示出司法交涉过程中交织着复杂而隐蔽的权力较量。权力较量的背后,是咸同之际内外政治局势的变化。内部军功阶层的兴起,中央权力与地方督抚之间围绕贵阳教案展现幽微而丰富的权力关系。中央权力在面对某一位督抚时仍然具有绝对性优势,但是中央权力一旦面临军功阶层因阶层认同所形成的复杂权力网络时就会大打折扣。“八议”的适用,是对传统儒家式君臣关系短暂的复归,对军功阶层的优待,适应了政治格局的变化。清廷恩威并施,体现出富有弹性的统治策略。中法围绕“国体”展开的合法性争夺。法方试图以国际条约体系解决教案,但又以殖民话语否定清廷的主权。清廷则试图把儒学原则扩大到国际交涉,使对方的权力被包容进皇帝的统治之中。双方均试图通过持续性的话语操作将对方纳入自身的权力体系当中。在这个过程中,清廷的国家观念、交涉方式均向现代国家转变。
作者 王世柱
机构地区 中国政法大学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00-111,共12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资助(21CXTD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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