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本质上说,护国战争是为了捍卫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拯救民国。作为这场战争的策划者、组织者与领导者,梁启超广泛运用宪法、战争法、国际法和刑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对其中所引发的一系列重大法律问题均作出了有效的论证:护国军的兴起是为了维护约法,具有不容置疑的合法性与正义性;袁世凯撤销帝制后,因他之前已犯内乱罪而妄图留任大总统是非法的,应由黎元洪依法继任;作为护国军的一种临时政府,军务院的组建与撤废均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这些法律辩护与护国军的武力讨伐、政治较量和统一战线等斗争形式紧密配合,共同主导着战争的基本走向。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8期66-76,共11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宗教观研究”(21BDJ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