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桂政发[2020]1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的重点是:紧紧围绕自治区2020年中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立法条例》的规定,完成有关机构改革、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生态环境、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急需制定或者修改的立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