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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自治区级历史文化街区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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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桂政发[2020]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更好地保护、挖掘和继承我区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梧州市金龙巷历史文化街区、维新里历史文化街区,来宾市迁江老街历史文化街区、城厢老街历史文化街区,河池市怀远骑楼古街历史文化街区等5个街区为第四批自治区级历史文化街区,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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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6期3-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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