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现担保物权其目的是保障担保物权人的利益并维护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因此在担保物权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民事诉讼等传统的担保物权实现方式已经无法满足高效、便捷的现代化需求。在此背景下,2012年的民事诉讼法为担保物权的实现增加了非讼实现方式,改变了担保物权实现的传统方式,具有重要的司法实践意义。但是,将担保物权案件以非讼实现方式纳入法律,实属首次,因尚无司法实践经验,对担保物权案件非讼程序仅做出一些原则性规定,由此导致担保物权案件的非讼实现程序涌现出一系列问题,难以满足丰富庞杂的担保物权结构体系。本文以此为动机,针对担保物权的非讼实现方式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