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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食杂店认定标准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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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食杂店认定标准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9年第5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9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食杂店认定标准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小食杂店食品经营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认定标准及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认定标准及登记管理办法所称小食杂店,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面积20平方米以下,从业人员3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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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19年第12期50-5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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