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食杂店认定标准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9年第5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9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食杂店认定标准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小食杂店食品经营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认定标准及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认定标准及登记管理办法所称小食杂店,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面积20平方米以下,从业人员3人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