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出台个人破产法势在必行。在制定个人破产法之前,应当明确个人破产程序价值之所在。我国个人破产程序应以维护债权人利益为首要价值、以拯救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为手段价值、以维护公共利益为最终价值。在此基础上,我国应当制定单轨制的个人破产法,并细化程序准入条件、建立健全公职管理人制度、明确偿债协议的制定与批准规则、明确偿债协议的履行与违约规则以及如何与清算程序相衔接等制度安排。
出处
《甘肃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1年第6期57-71,共15页
Journal of Gansu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一般课题“个人破产制度构建的难点与对策研究”(19SFB203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