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重惩治高空抛物犯罪行为,有案必立有诉必理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切实维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提出16条具体措施,要求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意见》指出:"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9年第11期54-54,共1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