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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电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出炉 擅发商业短信拟最高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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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电信用户请求或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若违反,由省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10月26日,记者从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河南省电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布,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1月9日。
作者 段伟朵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9年第11期17-19,共3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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