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现有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备案改为审批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厅〔2021〕2号)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网信办、公安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文件),按照“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作者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 2022年第1期67-69,共3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