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历史文化街区是城市历史文化遗产集中保存的核心地段,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共同构成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完整框架(阮仪三等,1999)。我国1982年公布了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86年公布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时,正式提出保护历史街区的概念;2002年修订后的《文物保护法》增设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要求,同年国家要求利用遥感监测城乡规划,200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指出"运用遥感动态监测手段辅助规划督察,指导城市动态监测工作"。2012年国家文物局要求建立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动态信息系统和预警系统。
出处
《北京规划建设》
2019年第S01期139-143,共5页
Beijing Planning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