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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拓 增强防疫工作活力——南京市卫生防疫站在改革中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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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卫生防疫站是全额预算单位。但国家每年拨给的经费有限,工作做得越多,支出越大。因此长期以来,习惯于上级拨多少款就干多少事的大锅饭做法,养成了铁饭碗、干部终身制和人浮于事、办事不讲效益等弊端。为贯彻十三大精神,深化卫生防疫改革,强化站长负责制,提高卫生防疫工作的“两个效益”,今年初,南京市卫生防疫站实行全面改革,在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前提下,根据卫生部、国家物价局、财政部(88)卫计字第20号《关于全国卫生防疫防治机构收费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有偿服务,组织合理收入。经过第一季度的努力,已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各项改革初见成效。
作者 林海 丁兴昌
出处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1988年第3期41-42,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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