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方面,日本宪法确立了二重规范架构,法官独立行使职权,法院具有规则制定权和司法行政权。大津事件、浦和事件、吹田默哀事件、法官续任被拒事件等成为代表性宪法事件,在国会的国政调查权与法院的司法权、法院的人事权与法官独立行使职权等方面引发争论,形成共识。我们应该修改宪法法律,建立封闭型司法行政体制,同时提高法官人事评价的公开性,完善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建构二重规范架构,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出处
《公法研究》
2019年第1期233-246,共14页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6BFX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