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家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部署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9]2024号)要求,我省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行目录管理。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在2016年出台的《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粤发改公资函[2016]7号)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对有关目录项目作进一步调整细化,并形成《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见附件),主要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19类交易项目。各行政监督部门要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督促目录内交易项目进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交易,并及时将市场主体参与交易活动的信用信息归集到信用广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