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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试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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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领病残津贴。具体内容如下:一、关于领取条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但累计缴费年限已满15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为我省的,可申请在我省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出处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1期78-7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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