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3月26日财会[2019]4号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为规范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境外机构委托对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相关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行为,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公告[2018]第16号),财政部制定了《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相关财务报告审计业务报备暂行办法》,现予印发.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
2019年第6期39-43,共5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