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共同体”,滕尼斯在《共同体与社会》中指出,“共同体是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社会只不过是一种暂时的和表面的共同生活”,③“共同体的类型主要是建立在自然的基础之上的群体(家庭、宗族)里实现的,此外,它也可能在小的、历史形成的联合体(村庄、城市)以及在思想的联合体(友谊、师徒关系等)里实现”④.进而提出共同体存在的三种形式,即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宗教共同体.国内社区研究领域则有学者提出,“我国社区建设中面临的一个重大难题就是社区认同和社区参与严重不足,社区在相当大程度上只是一个地域的概念,社区建设在相当大程度上还停留在政府自上而下运动式推动,社区居民的归属感不强、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使得社区建设实际上成了政府的‘独角戏’,这就是所谓的‘共同体困境’”.⑤在具体研究方面,有如“社区人际关系冷漠,关系网络破裂;居民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关注度低,社区参与不足;集体行动困境;社区居民缺乏公共精神;居民对社区的认同和归属感匮乏”⑥等涉及困境的探讨.
出处
《中国民族学》
CSSCI
2018年第2期112-119,共8页
China Ethnology
基金
2017年度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流动语境下甘肃省城市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研究”(YB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