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为改变旧中国民族族称的混乱状况,落实党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发展繁荣政策,有利于民主选举的少数民族代表名额确定,推进民族区域自治和民族经济文化实现新发展的进程,同时也因许多地方族体在党的民族平等方针感召下提出“正名”以要求承认其民族身份与地位的背景下,1952年前后,中央人民政府派出大批民族学者和民族工作者以中央访问团的名义组队深入各少数民族地区,在综合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民族识别,以“能基本上划清哪些要识别的单位是汉族的一部分,哪些是少数民族;如果是少数民族,它们是单一民族还是某一民族的一部分”.③由于在工作中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运用得当,科学研究和“名从主人”的基本原则把握到位,对待识别人们共同体④的意愿高度重视和充分尊重,有效地对全国提出的400多个族体名称进行了科学调查和识别,并在1954年前确认了38个单一少数民族.相继经过工作的延续,到1979年确认基诺族为单一民族止,便形成了中国“56个民族”的基本格局.贵州不仅民族成分较多,而且交织复杂现象突出,一直是民族识别工作的重点省份.“六普”时贵州的穿青、(革)家、蔡家、龙家、俚民人等五个待识别人们共同体总人口为71.05万人,占全国待识别民族总人口的96.70%.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时,样本数据为87.44万人.
出处
《中国民族学》
CSSCI
2018年第2期24-35,共12页
China Ethnology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编号16ZDAl56)
国家民委2015年民族研究项目(编号2015-GM-139)
中国喀斯特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贵州大学)招标项目(编号2018GDJD-ZKY002)
贵州大学民族学重点学科群建设资助项目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