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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意思自治原则在涉外离婚领域中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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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交往不断加深,涉外婚姻普遍出现,从而不断挑战着国际间解决涉外婚姻的规定.国际私法中的意思自治扩张至婚姻家庭领域是一种发展趋势,体现了对婚姻自由的尊重,在涉外离婚领域非常重要.本文首先从理论基础出发,分析涉外离婚领域适用意思自治原则的合理性.其次,阐述意思自治原则在实际适用中是需要受到制约的.最后,通过对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考察,发现在离婚问题上虽已接受当事人意思自治,但仍然存在不足,需要加以完善.
作者 陈阳
机构地区 湖南师范大学
出处 《山东青年》 2019年第8期277-278,28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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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参考文献87

  • 1《法律适用法》第6条.
  • 2《法律适用法》第8条.
  • 3《法律适用法》第9条.
  • 4《法律适用法》第4条.
  • 5《保加利亚法》第43条第3款.
  • 6《日本法》第41条.
  • 7《瑞士法》第14条.
  • 8《奥地利法》第5条.
  • 9《德国法》第4条.
  • 10Council Regulation (EU) No 1259/2010 of 20 December 2010, Art. 5.

共引文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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